2008年1月6日 星期日

Sound of Organ

說起來也奇怪,
最近聆聽巴赫的曲子時,居然逐漸深深受到吸引,這是之前從來沒有過的感覺!
在他複雜卻和諧的音樂之中,尤其是風琴作品,著實感受到無比的莊嚴和寧靜.

如同大家所熟知,音樂之父巴赫是虔誠的基督徒,
而其最大之創作目的即在於用音樂榮耀上帝,
從而巴赫的作品中有大量的宗教音樂.

其中,有許多是為教堂風琴演奏所譜寫的曲目,
而這個就是最近讓我深深著迷的曲目類型.
除了音樂本身有上面提到的特色之外,
風琴充滿力量的音色,加之教堂極佳的音響效果,
讓演奏所創造的氛圍教人驚歎.

於此分享一首巴赫極為著名的曲子"Wachet auf"



希望您也能夠體會到風琴的魅力~

2008年1月2日 星期三

No Problem

關於上次的事件,
UC Berkeley很快的就回覆了,
表示一切都沒問題.
幾天之後我就把推薦信順利的寄出去了.
感謝各界的關心,
一切都很順利~

2007年12月13日 星期四

未定之天

柏克萊十五號截止收件,我計畫今天投遞,預計該能準時抵達。
所以這幾天極端忙碌地預備好一切的資料。

昨天早上拿推薦信給一個教授簽名的時候,
他突然表示說應該要有他的個人資料作為落款,所以要重印。
我想這樣也好,於是跟老師約下午兩點半之前印好拿給他簽,感覺一且都非常平凡順利。

這開始一場災難。

下午重印時,竟遭遇許多波折。
法律系電腦教室的工讀生好像不太適合這項工作,
區區兩張紙的推薦信,居然不斷地給我列印失敗,最後居然印掉我快一打的有法學院字樣的特別信紙,而且還耗掉我一大堆時間,在怒火中燒的狀態下,趕到老師研究室時,已兩點快四十。
研究室大門深鎖,悄然無聲。
我的確是遲到了,

但我認為

老師根本自始就不在

在極端地焦慮下(因為我隔天就要寄了),我打聽到說老師隔天早上有課,會來學校,終於放心不少,
於是預計第二天早上去課堂上找老師簽了名就大功告成了!按照計畫順順利利地寄出去我辛苦準備已久的柏克萊申請資料!

晚上開電子郵件信箱,看到老師寄信說他"現在"(下午三點左右的信)在研究室等我簽,
請我一看到信立即連絡他.我看一下時間,已經晚上七點多了。
"教授大概已經回家吃飯了"我想,按照常識就可知道,一般老師不會在學校待那麼久的。
於是我愉快地回信跟老師說我很晚才看到信,應該來不及了,我明天再去找您,明天見之類的話,就很安心地把我所有的資料裝進大信封.心裏想著明天早上一簽完名大功告成後,下午拿去公館寄,我就可以歡欣地等帶回音,就喜不自勝,甚至快樂地在宿舍走廊歡呼起來!!

第二天,就是今天,
早上我在預計下課的時間前到達教室,
發現竟然空無一人!!!
"怎麼會這樣??!難道換教室了嗎?"
趕緊到計中開電腦查詢,查詢前我先開信箱,
赫然看到老師的信,打開一看...
"...我昨天等你到七點,你沒來...我就離開了...
今天我因公去台中出差,週五(再隔一天)晚上才會回來,之後才能簽了,希望來得及."

我也希望,但不可能來得及。

怎麼連這種事都會發生呢?!("主啊這會不會太誇張")

我彷彿失去了意識,在螢幕前面。

"怎麼辦呢?!!"我不斷在心裏問自己。
我不斷地想各種方法,但都不可行。
甚至有請其他老師代替簽名的想法都出來了...
但在理智重新奪回我的決策能力之後,
我趕緊透過電話聯絡另外一位幫助我準備資料的老師,
焦慮地告訴他我的困境,
他立刻跟我說在申請表中註明該教授會"send it separately",
這樣就OK了,叫我不用慌。

我也只能這樣辦了,下午我把資料寄出去後,還是很擔憂.
因為柏克萊的instruction中寫到:
"All required application materials must reach ...no later than December 15, 2007"

以我對英文的理解,似乎即使推薦信也必須準時到...
在不確定感中,我已經去信柏克萊詢問,目前尚未回音。

結果仍在未定之天。

我為了柏克萊的申請真的費了很多的苦心,希望不要因為一封推薦信被拖到就付諸流水。

我要有信心地堅強勇敢地等待。

2007年12月8日 星期六

就這些了

經過數月來的掙扎,最後的托福成績還是沒有顯著的進步,仍以101收尾.
我想就讓他到此為止了,再下去實在太累太折磨,而且誠實說,我再考也高不了多少吧,我目前的程度似乎就真的祇到這樣而已,要學習接受.

人有理想才有企圖.不過,有時雖然有很強的意志或企圖要達到某個很高的目標或者是標準,例如托福要110,然而,現實的狀況仍然不會因此而妥協.也就是說,能力的問題,仍需要客觀和誠實地去面對,在客觀條件仍然不夠的時候,我須要謙虛地讓步,接受最後不如當初理想的結果.

由於托福分數的關係,好幾間原先在預計申請名單之中的學校只能百般無奈地放棄了,真是不甘心!!
名單如下:
哥倫比亞大學:
赫赫有名的長春藤名校,總分要求為104,口說最低須24,我兩項表準接未能達成.
芝加哥大學:
這間學術聲譽卓著的學府,總分要求亦為104,功敗垂成.
喬治城大學:
這間坐落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位置極佳的知名大學,聽說讀寫分別須25,我總分雖夠,但口說遠遠不及.
維吉尼亞大學:
很多人可能是第一次聽過這間學校,然而它的創辦人名號一打出來,可是會讓人立即為之刮目相看的,那就是美利堅合眾國的開國元勳之一,獨立宣言的起草者-湯瑪士.傑佛遜!
這所坐落在維吉尼亞州美麗的鄉間景緻之中的優秀法學院一度非常地吸引著我....但非常遺憾的是,他的口說居然要求要22分!我不夠高,但令我扼腕的是,他總分才需要90...真是多麼遺憾啊!!!

其他一些學校因為時間的關係而無法申請,
包括威鎮四海的哈佛大學以及紐約大學.

因此我的名單不斷遞減,到現在只剩下六所了...

其他人申請大多投十幾所的...因此我開始有些擔心了:要不要再增加一些名單呢?!

然而當初決定的這些名單,是依照我的決心和原則,選擇有品質有口碑的好學校來讀,
而不只是想出國喝個洋墨水來騙騙人而已,不是什麼學校能上就好的.所以,現在若再增加名單以外的學校,似乎就失去初衷了.

這樣並不好.

我想, 上帝既然承諾要帶領我的求學,我的申請絕對不會因為托福的成績而受影響的.
101,我有信心一定夠用的;
六間,就六間吧!反正想去的就那幾間,太多也沒什麼更加實際的用處,安全感來自上帝,不是數字.我想我就放心的繼續下去,願主使用我一切辛勞的成果:從大一到現在三年多來的表現,我的托福考試,我的備審資料......一切都是許許多多的心血和時間的成果,相信會有一個公正的評價!!

P.S. 大家英文要好好學,不然像我這樣因為英文的關係抱著遺憾放棄心目中理想的學校是非常不值得的!!

2007年11月22日 星期四

和艦案鑑定開庭血淚實錄

以下內容係由本人親眼見証而速記整理。


*西元2007年六月二十一日,新竹地院


上午九時,合議庭法官、鑑定人馬教授、公訴人(二檢察官)、聯電律師團、被告(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和副董事長宣明智以及其前財務長三人)均就定位,遂開始程序。

聯電律師(下簡稱律)發言,要求確認馬教授出庭之身分。

檢察官(以下簡稱檢)回應:刑事訴訟法第二O一條,鑑定人!

律:應該是第一九八條。

審判長宣布開始審理,請鑑定人就位。

律陳述,欲確認鑑定範圍、事項,並遞給法官一份判決。

檢:請看理由書補充記載,本案全卷之會計事項是否需全部登記與揭露。

法官開始訊問、告誡鑑定人,鑑定人遂行具結。

律又道:全件是否太大?

法官:檢察官,是全卷嗎?

檢:是!不限於已出證部分,為給予鑑定人充分之資訊,以做出正確完全之鑑定,助真實之發現。

法官:應係指會計事項。

律:是否限於爭點部分?

自此雙方開始攻防鑑定範圍(檢:130;律:2236

律:22232425皆非會計事項,非會計專家所能處理者。

律師團欲限縮,甚至排除鑑定人得鑑定之空間。

法官交頭接耳討論後,做出裁定:本院認為今天有鑑定之必要!

至此約已花費35分鐘。

鑑定人欲用電子檔呈現其著作清單,法官請其簡述即可。

檢開始詢問鑑定人意見。

檢:商業會計法1516原始憑證、記載憑證…為何需內部憑證?

律:異議!!!第一、不在本案爭點範圍內。第二、有立法理由可稽。

檢:被告與證人主張之1516之內涵與檢有出入,故需鑑定。

律:有立法理由即足!

檢:我們關注法條,而非立法理由!!!

法官:異議無理由,駁回。

鑑定人開始表示鑑定意見。

少頃,檢察官之問題在被法官數次質問過於混亂而無法理解後,請求休庭5分鐘。(讓他把問題想好該怎麼問)

法官裁定休庭。

檢察事務官趕緊前去幫助檢察官討論想問題該怎麼問。

後程序繼續進行,持續由檢察官提問而鑑定人回答其意見。

在十二點十分左右,當鑑定人對某問題表示其意見時,曹興誠忽然逕自出聲言到:鑑定人錯了吧?!

其認鑑定人之鑑定意見有誤,引來聽審者一陣錯愕。惟並未嚴重干擾法庭秩序,法官並未理會。而此乃曹先生於此次審判程序中第一次的脫序行為。

上午之程序約於十二點半左右結束,休庭至下午二時。

午休時間,大夥兒吃便當,有人打牌,有人認真思考法律問題。

兩點開始,繼續鑑定程序,在檢察官詢問建定人是否得以財務報表合理推測聯電有資助和艦之事實時,鑑定人表示肯定的見解。

曹興誠突然大聲說道:妳是財務專家還是偵探吶?!!

再度引起眾人之錯愕。此時法官對其行為加以制止,告誡其遵守法庭秩序。

程序繼續進行。

下午五點三十七分左右,鑑定至關於員工分紅配股的會計處理方式。

曹興誠又突然插話說:員工分紅配股是我們高科技產業特有的制度,鑑定人可能不了解!

其行為再次引起眾人之錯愕。此時法官對其行為又加以制止,告誡其遵守法庭秩序。

之後開始由法官詰問,至18:07結束,換由律師行主詰問。

約在18:30左右,因律師團言詞間屢屢質疑鑑定人的立場並不公允,鑑定人不禁慷慨陳詞,曰我不偏袒任何一方,我是為維護會計尊嚴而來!

曹表示不以為然,從旁立即插話:妳很明顯有偏袒!

此言一出,再度引起眾人之錯愕。此時法官再次告誡其遵守法庭秩序,同時又說道:曹先生等一下有你發言的時候!現在先讓鑑定人講!

18:33終於輪到曹興誠(被告)表示意見,其意見歸納如下:

1)鑑定人有偏袒。

2)鑑定人自相矛盾。(曹:鑑定人自稱公正,又聲稱其為維護所謂會計尊嚴而來,   自相矛盾。) 

3)鑑定人有錯誤。(曹:勞務不一定要用到公司資產)

4)其意見供參考就好。

18:35由宣明智發言,其表示有幫助不一定有承諾,並以聯電服務附近社區之消防隊為例。

18:39詰問王金來。檢察官開始對程序事項展開攻擊,表明其認此次王金來無發言之理由。直至18:45律師團面對檢察官不斷對程序事項的攻勢似有點失去耐性,於是說道:可不可以先聽他(指王金來)怎麼說就好?!不用拘泥這些東西。(指程序事項)

檢察官則反唇相譏:先程序後實體,大律師此言差矣!

18:48法官怒道:直接問就好啦!不要再爭執了!王金來上次來!一整天只問了四個問題,不要吵啦!!直接問!!!

19:00王金來開始陳述意見。

氣氛非常沉悶,陷入一片死寂。最後開始由每個人再度陳述其意見。

20:15曹興誠再次有非常爆炸性的陳述:鑑定人信口胡言,不值採信!!

20:20鑑定人怒,再度慷慨激昂、哽咽陳詞。

20:23辯護人反對,要求法官制止鑑定人發言,並要求不得記入法庭紀錄。

陪席法官語帶嘲諷地云:是誰主導法庭程序呀?!你說了算嗎?!大律師!

20:25律師團見其異議未果,從而開始故意大動作收拾東西,製造噪音,企圖擾亂鑑定人陳述。

20:26本次鑑定程序結束。

待合議庭宣佈本日程序結束後,據可靠消息指出,鑑定人迅速移動至王金來會計師處,並指責其睜眼說瞎話、曲解會計原則云云,法官於離去之時見此情此景,亦不禁偷笑。此外,聯電之律師亦前來請鑑定人包涵其在審理程序中有得罪之處,惟鑑定人未置可否,律師則訕訕地離開。而鋒頭人物曹興誠在要從法庭出門時,與檢察事務官狹路相逢,而他為表現其紳士風度,手一伸示意事務官先行。然而事務官嬌羞地轉身而逃(此事務官為年輕之女性,才貌雙全,溫柔婉約),據其事後說法係其當時並未要出去,故不接受曹董的好意,然而關於轉身逃走一事並未說明理由。出庭之後,曹董夥同宣明智和保鑣等人意氣風發、昂首闊步地離去。(有人在背後說道:對他真失望!!

2007年10月28日 星期日

災難式托福考試

今天好不容易考完了TOEFL.
本來,想仿效其他人歡樂地大聲宣告這個磨難的結束,
未料自己在考試當中的表現明顯的糟糕,
考完整個就很陰鬱,
完全沒有解脫的喜悅,
只感到遠方似有一朵重考的黑雲若隱似現...

沒想到閱讀做的那麼慢,
到最後真的是一塌糊塗.
考完閱讀後一股絕望感油然而生,鬥志喪失殆盡.
基本上我個人認為我此時已然被"打垮",
我根本不太想繼續考下去了,
想著乾脆直接耳機一甩就走,想著要重考,想著重新報名會如何影響出國進度,想著大概今年不用申請....想著自殺會有什麼情形...
然而,同一時間,聽力的題目正在披星戴月地播放著...

我在聽力的表現可想而知.

後來整個就很不在乎了,
連後來口說測驗時因為爛的無可藥救的收音設備的緣故導致我居然需要一邊分心調整音量一邊念念有詞的講一堆英文,我都漫不在乎,反正這次測驗已經搞砸了.

糟透了,
我準備了那麼久,
這根本不是我要的考試.

分數尚須一段時日方會分曉,
但期待沒很高.
而我也不太想重考了...
只能看到底會拿到幾分,唉

上帝若要讓我用這種表現拿到的分數去申請,
那就這樣吧,
反正祂最大,要怎樣就怎樣,我也沒辦法!!

還有,我真的覺得我好像每考必敗,真是爛死了.

2007年9月16日 星期日

controversy

昨天,跟幾個人閒聊,無意間說到一傳聞,
有道是在日前的阿富汗南韓人質危機中,
南韓政府最後花下天價(6.6億,貨幣單位未知)贖回那群冒險犯難的暑期宣教士.雖然檯面上並未獲得官方承認.

"聽說那群人被南韓人自己罵得很慘"我接著說.
"是啊,明明知道很危險,還是跑去."另外一個人回應
"那你覺得以後還該再跑去那裡嗎?"

一位信仰堅定的姊妹回說:
"不知道欸,但若乎召明確,就應該要去.".
"那若又被綁,又要再花6.6億?"
"但若有一個阿富汗人因此信主也值得啊."她說
"對喔"其他人也附和
"也是啦..."我最後說道

不過我心裏其實依舊挺有疑問的,
真的這樣想就好了嗎?
所以還是該冒險犯難囉?

Ideally, human life is absolutely invaluable.
然而,當這樣的天價開出來時,
心中竟有猶疑呢?

一個看似無爭的真理,
居然變得這麼controversial...

到底怎做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