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5日 星期五

Splendid Isolation and The English Gradualism

本文嘗試素描英國不成文憲法的特色,並初探獨具特色的英式憲政模式的成因,以及何以這種模式可以維繫至今?

首先我們要知道,英國的憲政是非常獨特的,怎麼說呢?主要是,英國沒有成文憲法。這有什麼特別的呢?諸君請回想,美國有一部偉大的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無獨有偶,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是也,也有一部中華民國憲法,是吧?!雖然很多人把它罵得一文不值,但不管怎樣,在我國"任何法律牴觸憲法者",還是"無效"的。

更有甚者,放眼世界諸民主國家,包括由前英國殖民地所組成的大英國協,甚至連威權的'新中國',都有成文憲法。只有英國,沒有成文憲法。英國只有議會,巴力門(Parliament)是也。議會立的法律,大家都要服從;舊法不好要修法,或是要立新法,都是議會的事,其他人沒人管得著;這就叫'議會主權'原則(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

相照之下,美國和我國,則是服膺大家熟悉的'國民主權'原則(popular sovereignty);成文憲法則往往代表人民的意志。國會(Congress)或立法院所通過的法案,尚須服膺憲法規範。一旦被認定牴觸憲法,那這個法案就'違憲無效'啦。我國最近不是有'罰娼不罰嫖'被廢除嗎?就是因為牴觸了憲法的平等原則規定的緣故,諸君記憶猶新吧!

至此,我想大家應該可以知道英國的模式特殊在哪邊了吧?大家現在應該會尋思何以英國獨獨跟大家不一樣呢?

要談這個差異就要扯到歷史問題了。話說觀諸世界各國歷史,憲法的誕生往往與不出幾種模式:殖民地獨立(如美利堅合眾國)、分裂獨立(如蘇聯解體後的東歐列邦)、革命(我國)、大戰浩劫後的重建(德國)、或欲宣示轉換政治意識型態的政府(我一時沒找到例子)。

OK,英國在歷史的長河裡沒有經歷過任何上述的動亂。英國本土自從中世紀的諾曼征服之後,就再也沒有被侵略過。政府穩定的統治唯一經歷的巨變大概只有克倫威爾所率領的新教徒革命。但不久之後英國還是回復君主統治,而在光榮革命時更進一步奠定議會主權傳統的基石,長久以往,便發展了穩定的憲政傳統。唯一一次為了統和愛爾蘭所認真考慮的制憲案,也因愛爾蘭的毅然脫離,而隨風而去。凡此種種,皆沒有創造英國走向制定成文憲法的環境。因此順其自然之下,英國便保持了長期不成文憲法的憲政傳統;諸君當知,英國若干憲政規範的由來居然可追溯到中世紀。

這種風格獨具的發展,頗呼應了英國長久以來在跟歐陸的關係上的'光榮孤立'(splendid isolation),即英國不置身歐陸強權的動亂紛爭之中,以保持其和平穩定的國政。這種孤立穩定的環境,跟英國得以成功維持自身傳統有絕大的關係。

接著另一個問題來了。何以到現在和平進步的時代,英國仍然維持現狀呢?當其他國家成文憲法的成功已創造憲政發展的潮流之時,英國何以依舊唯'議會主權'原則是瞻?論者認為,除英國傳統以來對外界的冷漠態度以及政客的私心之外,更因為英國相對於其歐陸鄰居在歷史中的紛亂,始終穩定而漸進的發展,同時英國也在二戰取得光榮的最後勝利;這些都強化了英國對其傳統模式的信心。亦即,英國的發展長期以來都是謹慎而穩健的,而這種途徑似乎也為英國帶來長久以來的和平富足,因此,這種對'漸進主義'(gradualism)的成功的自滿,鞏固英國對既有制度的信賴。

是以,英國到今天都還是'不成文憲法'和'議會主權'原則當道,堪稱自由世界的異類。當然英人有其成功之道,但英國國會在歷史上其實也是失誤連連,或許英人的個性也相對穩健保守,才能讓這個制度延續至今吧。你必定會疑心,那有沒有人受不了的?我告訴你,當然有,不然美國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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